一、注册资本
1、注册资本低于500万元
如果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金额较大,可以股改时转增股本至500万元以上,否则需要额外增资。
2、注册资本未缴足
需要缴足或者减资(减资后不低于500万元)。
3、股东超过200人
可以先使用名义股东股改,之后确权至实际股东报证监会非公部审批,最后新三板挂牌。
二、实际控制人
新三板没有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限制,所以申报期内亦可变化,只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即可。
三、经营规模
新三板仅要求最近两年累计1,000万元营业收入即可,只要保证后续持续经营能力亏损也不构成挂牌障碍(实践中也据此执行)。
但是经营记录必须是持续且相关的,禁止偶发性经营记录或者不相关的经营记录拼凑挂牌。
四、财务规范性
新三板对于财务要求较宽松,要求申报的原始报表但未强调是当年报给税务局的报表。
实践中一般申报期第一年无需补税,第二年规范并依法纳税即可。
五、社保问题
新三板对于社保要求容忍度比较高,不仅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基数缴纳,甚至所有员工都可以以自愿承诺放弃的形式不缴纳社保。
六、土地房产
新三板可以租赁土地房产,包括关联方土地房产。且只要求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土地房产合规即可。
七、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
新三板对于关联交易比例没有限制,超过90%也没有障碍,只要具有必要性、程序合规、价格公允即可。
新三板同样对于同业竞争有较大的容忍度,对于申报前确实无法解决的同业竞争,可以承诺解决。
八、与董监高联营
与IPO上市不同,新三板对于挂牌主体与与董监高联营亦没有限制。
九、资金占用
新三板允许挂牌主体占用关联方资金,但是明令禁止关联方占用新三板挂牌主体的资金。
十、分红免税
新三板分红免个人所得税仅限于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与备案的基金,对于一般的合伙企业形式的持股平台分红不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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