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一百股东:
未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回购款的股东请于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,到本中心一楼2号窗口办理。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的股东请保管好相关凭证,我中心将另行安排时间办理,并在本网站通知具体时间。